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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农机局(总站): 为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的法律意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努力实现“三个确保”的安全生产目标,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宣传部等六部委局《关于开展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甬安监管法规〔2007〕7号联合文件)的部署意见,结合农业部《关于开展拖拉机登记和驾驶证申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农机发〔2007〕1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农机系统开展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强化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综合治理,保障安全”的主题,着眼于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基层基础工作,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增强农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农民群众安全常识,弘扬安全文化,形成良好的行为规范,为促进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实现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综合治理,保障平安 三、活动时间 2007年6月1日至30日,“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定在6月10日,以“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和农机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应急科普宣传为重点。 四、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全市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小组,成员由局安全监理、农机培训等职能处室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全市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研究决定相关事项。 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安全监理处,具体负责指导全市农机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负责开展市本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各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以推动本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
五、活动内容 (一)媒体宣传活动 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互联网、简报,集中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刊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公布农机安全生产值班联系电话、安全生产常识。 (二)营造氛围宣传活动 农机安全镇、安全村都要在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横幅,张贴宣传画。在农村公共宣传栏、黑板报、橱窗、画廊开展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月”专题宣传。利用“三下乡”活动以及万场电影进农村放映期间进行安全生产宣传。 (三)重点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地农机部门要根据市局及本地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和农机特点的活动,有重点地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 在有关蔺草生产企业、采石场、砖瓦厂、建筑工地等拖拉机运输作业密集地区、场所,营造安全生产宣传氛围,根据农时季节作业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山区、半山区开展以保障校园学生出行安全为主要对象的宣传教育,配合安全检查,坚决杜绝利用拖拉机运载中小学生或改装拖拉机载人等严重危害安全的违法行为。 (四)市、县重点活动 为丰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营造整体效果,展示农机部门的新形象,市局将在天一广场开展咨询日的主会场活动。各县(市)区也要积极参与当地组织的广场咨询日活动和巡回安全生产图片展示活动。 在全市农机从业人员中开展我为农机安全献一计活动。组织有关新闻单位、媒体开展“安全生产月”采风活动。配合和参与省“安全生产千里行”活动。为促进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市局将结合农业部关于开展拖拉机登记和驾驶证申领专项整治行动,对各县(市)、区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督,依法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治理安全隐患,保障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促进“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扎实开展。 (二)广泛发动,周密安排,促进“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全面推进。 (三)内容丰富,紧扣主题,促进“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良好效果。 (四)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良性互动。 (五)各地要在7月1日前将“安全生产月”工作总结及活动数据统计单上报市局安全监理处。 联系人:石国伟;联系电话:87283205。
附件:宁波市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数据统计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悬挂标语(横幅) 条、张贴宣传画 张 出黑板报 期、出去宣传车 次 举办知识竞赛 场、参观图片展 人次 培训职工 人、举办演讲比赛 场 文艺演出 场、领导电视讲话 次 开展安全咨询 次、发放宣传资料 份 技术比赛 人、发短信 条 组织安全执法检查 次,共有 人次参加检查(其中领导参加检查 人次),检查企业 家,发现隐患 个,整改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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