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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国农机化网
| 发布时间:
2008-08-26
| 信息来源:
中国农机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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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市板房沟附近的一家加油站因间接涨价,受到物价部门的处罚。 昨日,记者从乌市价格监督局了解到,物价部门通过对全市范围内成品油价格调整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发现,板房沟附近这家加油站并没有按照规定的执行密度值进行升单位的换算,从而造成间接涨价。 乌市价格监督局相关负责人说,质监局8月1日已公告成品油执行密度值,以90号汽油为例,加油机显示的每升价格,乘以批准执行密度值(千克/立方米)735,不能超过政府规定的单价7.206元/公斤,若加油站未按此换算,会使得销售价高于规定价。(信息来源:《新疆消费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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